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以郵件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并于2021年10月21日以郵件方式發出補充通知。本次會議采取現場加通訊方式召開,由董事長趙光輝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規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討論,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
議案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公告編號:2021-081)。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審議通過《關于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的議案》
為完善公司在新能源行業的未來產業布局,優化公司投資結構,同意公司與新業新動能(棗莊)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棗莊新業”)及其他投資方共同出資設立“山能新業(山東)新舊動能轉換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 “產業基金”,暫定名,以工商營業執照登記名稱為準)。
該產業基金遠期規模為10億元人民幣,首期規模為 2億元,公司擬作為有限合伙人,出資人民幣 1,000萬元,占產業基金首期認繳規模的5%。
本次交易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交易事項屬于董事會審議權限,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參與投資基金份額認購,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在基金中任職。
鑒于上述事項尚處于籌備階段,相關合作協議尚未簽署,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上述金額范圍內辦理包括但不限于協議簽署等相關事項。
議案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2)。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審議通過《關于聘任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同意聘任倪雯琴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事會秘書工作,任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
議案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聘任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3)。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0月25日